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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斌在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1-08-16  
 

同志们:今天,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在这里联合召开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启动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下大力气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首先,我代表国家人口计生委、代表行动领导小组,对各级党政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总以来给予人口计生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仅是人口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卫生部、全国妇联最近联合下发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对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十二五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认真总结2003年开展的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经验,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转发了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2个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5]59号),2006年国务院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2006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进一步明确要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今年国家制定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对优化人口结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4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明确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作为新时期人口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依法打击两非行为,下大力气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最近,国务院制定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都明确提出,要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加大对两非的打击力度。我们要把开展好这些专项行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开展专项行动是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06。这是十一五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第二年出现下降,表明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于高位。这种状况如果长期持续下去,不利于社会性别平等的推进,不利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不利于女孩的成长和发展,损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制约家庭的幸福和发展,将给国家长远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严重影响。面对这种形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在做好宣传教育、全程服务、统计监测工作的同时,下决心集中力量整治两非行为,全面提升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有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开展专项行动是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的迫切需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特别是依法查处两非行为既涉及到区域合作,又涉及到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相关部门和团体,同时也是军地共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联手开展专项行动,有利于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发挥各自的优势和职能作用,在统一协调、信息共享、区域协作等方面形成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为实现十二五期末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二、准确把握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8个月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注意找准主攻方向,突出宣传倡导、查案办案、加强监管、完善机制四个工作重点。

(一)广泛开展宣传倡导,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宣传倡导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要把开展广泛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贯穿于专项行动每个环节,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一是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破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两非行为对家庭幸福和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遵章守法,自觉抵制两非行为;二是全面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教育,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坚决拒绝两非行为;三是积极组织协调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通过开设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进展,集中曝光两非典型案件,增强威慑作用。

(二)集中力量查案办案,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人员。两非行为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原因,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两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及各省的相关法规规章也对禁止两非有明文规定。各地要把查处两非案件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按照六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扎实的人员,组成工作队伍,尽快启动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对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单位进行清查。无论是哪种机构,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个体行医人员,只要实施两非行为,必须依法严惩。对涉案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给予吊销执业资格、降级、撤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对涉案的非法行医机构应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追究责任。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要严格自律,自觉遵纪守法。对实施两非行为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有关责任人,要从严处理,绝不姑息。一定要下决心,出重拳,形成高压态势,产生震慑作用,有效减少两非案件的发生。

(三)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各地要加强制度建设,有制度的要全面贯彻执行,制度不完善的要抓紧进行修订,没有制度的要迅速建立起来。对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特别是要完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登记、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对B超使用、终止妊娠药物销售使用、怀孕14周以上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等重点环节的整治。逐步形成责权明晰、覆盖全面、上下协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

(四)着力强化长效机制,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要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放在突出位置,把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的过程变成部门联动、强化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的过程。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快有关立法进程,不断强化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打击两非、统计监测等各项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为主体,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积极配合,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这里要重点强调一下建立关于信息共享机制问题。信息共享是加强部门配合、共同做好专项行动的重要保障,也是全面加强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多数省(区、市)已经建立了出生实名登记与信息共享制度,为整治两非、也为全面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还没有建立这项制度的省份,要抓住这次专项行动的机遇,在今年年底之前建立起来。已经建立的,要指导基层使用好、完善好,为全面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三、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统一进行安排部署。这次专项行动涉及部门多、区域广,要加强部门协调与合作,统一部署,联合行动。为全面做好这次专项行动,六部门成立了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牵头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推动任务落实。人口计生部门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一定要履职尽责,牵好头、服好务,带头做好整治工作,并为其它部门提供工作便利。

(二)强化区域合作,建立联动机制。要强化区域协作,加强与其它有关地区的沟通协调,实现区域联防。特别是流动人口流出地、流入地之间要加强合作互动,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等信息,联合开展整治行动,不给两非行为以可乘之机。

(三)加强督查评估,提升整治成效。上级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基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握工作节奏,严格工作标准,认真开展工作,确保专项行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同志们,这次专项行动的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以今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为起点,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扎实工作,为专项行动的圆满成功,为顺利实现十二五时期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