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生子女平安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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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对象: 凡是户籍在萧山区,出生3个月至17周岁,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未成年人。 (二)保险费:10元/人/年。(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三)保险期间:一年。 (四)保险责任: 1、身故保障金:3万元(疾病身故在投保90天后); 2、意外残疾保障金:最高3万元(根据残疾程度按比例赔付)。 如果您愿意为您的孩子提供一份保障,请配合提供以下资料: ①您孩子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您签名的投保回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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