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04-04-26   点击次数:

  

 

 

 

 

 

 

 

 

 

 

 

 

 

  2004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中心,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依法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需求为根本,与时俱进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遏止非法收养、强化城市社区基础工作等方面,力争有新的突破,为我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明确一个主题,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面临的新形势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题是:保持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提升服务水平,依法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日益增长的需求。部分育龄群众生育愿意依然强烈,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且非意愿妊娠居高不下,避孕措施让育龄夫妇知情选择,外来育龄女性违法生育和非法收养较难遏止,新《婚姻登记条例》和公安部门便民措施的出台实施等因素,给计生服务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我区新一年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率构成了巨大的压力。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确保全年人口控制目标任务的完成。2004年全区人口出生控制在13000人以内,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1.3‰和5.6‰以内。

  二、突出两个重点,着力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一)深化村(居)民自治,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一要有认识高度。开展计生村(居)民自治,是实现从“治民”到“民治”的根本性转变,真正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各级尤其是村(居)两委会必须高度重视,摆到议事日程,确保这项工作的深入扎实推进。

  二要有工作深度。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自治章程》,真正使广大村(居)民行使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村(居)计生委和计生协会的作用。要把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成功经验引入社区,进一步加强居民社区的基础工作。

  三要有考查力度。区、镇(街道)对计生村(居)民自治工作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培育先进典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把这项活动引向深入。年终按评估标准严格考核并进行命名;对工作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促进本地区工作的平衡发展。

  (二)优化技术工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在思想认识上要树立新的服务理念,尽快实现两个转变,即由过去单纯的避孕节育服务向生殖保健服务转变,由过去单纯依靠计生技术力量向发挥自身优势与整合卫生等资源的转变,以全新的理念从事计生技术服务工作。

  在服务内容上应满足育龄人员的需求,深入推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保健服务“三大工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和生殖保健,积极开展并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尽力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需求。对育龄夫妇要加强宣传服务,在知情的基础上,指导其选择适合自身、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继续抓好长效措施的落实,力争当年达到60%以上,使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对已婚女性在做好查孕查环查病和术后随访等服务的同时,继续抓好妇女病的普查工作,努力防止和减少意外妊娠,使患者及时得到医治,切实保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对已婚男性要加大宣传服务力度,有组织地开展查治工作,提高其生殖健康水平。毫不放松地抓好优生检测和福施福等引入性干预项目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努力降低可预防的出生缺陷发生率。

  在运作方式上可探索市场化手段。在明确技术服务标准、规范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的前提下,镇(街道)可根据实际,采用招标、委托、聘用等市场化运作手段,解决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确保计生技术服务到位。镇(街道)计生服务站至少要有2名符合行医要求的专职技术服务水平。

  三、破解三大难点,深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确保大局的稳定性。依靠各级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站),实行“一证式”管理,综合性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要求,把外来育龄人员全面纳入工作范围,实行与本地育龄人员同等宣传管理、同等免费服务,促进我区计划生育大局的稳定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有条件的、流动人口较多的镇、街道可探索建立专门队伍,做好服务与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区流动人口计生稽查队的作用,做到经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宣传与服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的管理和服务意识,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

  (二)遏止非法收养,确保生育的有序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处理非法收养操作程序和规范的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非法收养处置工作,做到发现一个及时查处一个,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和收养的合法性,决不能再出现“回潮”现象。

  (三)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执法的严肃性。计生、民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扣清初婚和再婚的底子,促进计生工作的开展;严格执行生育政策,把好二孩生育审批审核关;坚持凭证生育、凭证引产制度,坚决制止违法生育;完善政务、村务公开内容,提高计生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的满意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违法生育处理呈报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管理,杜绝行政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计生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格按处理标准执行,切忌过宽或过紧;严禁统计上的瞒报、虚报,确保数据准确、真实。

  四、争创四大亮点工程,力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新台阶

  (一)拓展“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推进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工程。一要扩面,在全区初高中规范实施的基础上,推进这一教育进入成人学校、家长学校、市民学校等阵地,并渗透到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二要增量,推进这一教育由学生转向全社会青少年,尝试对幼儿性知识启蒙教育,充分发挥青春健康志愿者队伍的宣传、带头作用。三要提质,增强这一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二)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推进计生信息化管理工程。建立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换平台,及时、有效地提供跨省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建好流动人口育龄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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